山西省对《山西省湿地保护办法》立法进行座谈
2008年9月23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召开了《山西省湿地保护办法》立法座谈会。会议由省法制办王卫星副主任主持,省林业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发改委、省财政厅、省物价局、省农业厅、省环保局、省国土厅、省建设厅、省编办等省直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。
座谈会上,省林业厅介绍了《山西省湿地保护办法》的立法背景和山西湿地资源现状,与会各部门的同志围绕《山西省湿地保护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了座谈讨论。大家就办法的调整范围、湿地保护的原则、主管部门、保护体系设计、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。大家认为,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对于依法保护山西的湿地资源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保护生物多样性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建议修改后尽快报省政府颁布施行。